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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材料学院“闪亮·职业人物”的通知

作者:胡博     审核:    日期:2018年04月12日 00:00   点击数: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在大学生中发掘典型人物,通过发挥榜样的力量影响更多大学生积极探索自己的生涯发展道路,拟开展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度“闪亮·职业人物”评选,现在学院内推荐“闪亮·职业人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10:00前,可通过班级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交材料,班级(或个人)发送送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至452845649@qq.com,邮件按照“学号+姓名+推荐类别”的方式命名,例如“2019111111+张三+学术之星”。

二、推荐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在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类别及条件 
1)“就业之星”推荐条件

2018届毕业生中推荐。具备较强的职业素养、就业竞争力强,在基层、新兴产业、战略性行业中就业,或实现国际化就业。到国际组织任职者优先。

2)“学术之星”推荐条件

在录取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本校免试研究生的本科生中评选。热爱学习和专注学术研究,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本科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或学科竞赛奖项。

3)“创业之星”推荐条件

已经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所创或所在企业具市场潜力;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实习实践之星”推荐条件

具有丰富的企业、政府机关等实习实践经验,职业素养和技能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提升。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者优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推荐材料学院“闪亮·职业人物”的通知

2018年04月12日 00:00 452次浏览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在大学生中发掘典型人物,通过发挥榜样的力量影响更多大学生积极探索自己的生涯发展道路,拟开展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度“闪亮·职业人物”评选,现在学院内推荐“闪亮·职业人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10:00前,可通过班级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交材料,班级(或个人)发送送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至452845649@qq.com,邮件按照“学号+姓名+推荐类别”的方式命名,例如“2019111111+张三+学术之星”。

二、推荐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在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类别及条件 
1)“就业之星”推荐条件

2018届毕业生中推荐。具备较强的职业素养、就业竞争力强,在基层、新兴产业、战略性行业中就业,或实现国际化就业。到国际组织任职者优先。

2)“学术之星”推荐条件

在录取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本校免试研究生的本科生中评选。热爱学习和专注学术研究,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本科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或学科竞赛奖项。

3)“创业之星”推荐条件

已经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所创或所在企业具市场潜力;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实习实践之星”推荐条件

具有丰富的企业、政府机关等实习实践经验,职业素养和技能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提升。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者优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