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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提交资料的通知

作者:     审核:姚慧    日期:2021年04月15日 09:24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请各位考生(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交以下材料。

1、政审表(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3、《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登记表》

4、《西南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5、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证书扫描件 ;专著和期刊需附封面、目录、 论文首页及封底)

6、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注明本人姓名、复印日期)

以上材料按顺序夹订,并在每份资料标注申请博导姓名+考生姓名”;材料1~4请详见附件。

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提交材料:2021419~23 8:30~12:00  14:00~17:30


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材料学院3321办公室 (快递地址: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材料学院 姚老师   028-87600624

请各位考生(公开招考类)于2021420日之前反馈知悉至电话:028-87600624 ;有关综合考核的复试信息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信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415


 

关于参加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提交资料的通知

2021年04月15日 09:24 1960次浏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请各位考生(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交以下材料。

1、政审表(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3、《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登记表》

4、《西南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5、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证书扫描件 ;专著和期刊需附封面、目录、 论文首页及封底)

6、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注明本人姓名、复印日期)

以上材料按顺序夹订,并在每份资料标注申请博导姓名+考生姓名”;材料1~4请详见附件。

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提交材料:2021419~23 8:30~12:00  14:00~17:30


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材料学院3321办公室 (快递地址: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材料学院 姚老师   028-87600624

请各位考生(公开招考类)于2021420日之前反馈知悉至电话:028-87600624 ;有关综合考核的复试信息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信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