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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审核:姚慧    日期:2021年04月26日 11:17   点击数:  

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旻昊 陈勇

副组长:章春军 王勇

成员:周祚万 吕其兵 陈辉  周绍兵  李孝红 杨维清 胥永刚 翁亚军

孟凡彬 朱宗涛 蒋小松 樊小强 钟政烨  姚慧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章春军

副组长:李涛

成员:刘晓 崔国栋 严翼飞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人选

硕博连读类考生须与公开招考类考生一起参加复试,不参加专业知识能力笔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2157日——58日。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内容

复试,即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笔试和面试二部分。

1、专业知识能力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笔试形式:闭卷(180分钟)

专业知识能力笔试科目:请详见院网通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采各专业方向的参考书目》https://clxy.swjtu.edu.cn/info/1112/15006.htm,考生可自选一个专业方向参加考试。(请携带身份证和缴费打印凭证)

笔试时间:2021571430~17:30

笔试地点: 九里4517

2、面试: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由至少5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担任。专家组设组长1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配备至少2名秘书,其中1名秘书负责考生候考组织、身份识别、考生联络等工作,1名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面试考核时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每生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包括个人陈述(要求使用PPT,个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PPT57日中午12点前给小组秘书,不接受现场拷贝和修改)和现场答辩等环节。

面试分组:以复试小组秘书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以复试小组秘书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202158830~18:30

3、考核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15% +专业素质和能力×60% +综合素质及能力×25%

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面试成绩。

“二次平均法”计算办法如下:

1. 根据在不同面试小组参加面试的同一专业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小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 将各面试小组(同一专业)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小组(同一专业)的总平均成绩(R)。即:(A1+A2+A3+……+AN)÷N=R

3.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面试小组(同一专业)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计算系数(XN)。即:R÷AN =XN

4. 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现场平均成绩乘以本面试小组的计算系数,即: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平均成绩×XN

5.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录取总成绩(公开招考类)=专业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拟录取总成绩(硕博连读类)=面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选报同一导师的考生,在导师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选报导师若无招生计划名额的,可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双向选择拟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调剂录取。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

5. 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7. 考生在报到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人。交费时间及方式请详见研究生院网《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


六、其他

(一)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咨询联系方式: 028-87600624 (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电子邮件: huiyao@swjtu.edu.cn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clxy.swjtu.edu.cn/)公布相关工作信息与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生对招生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举报邮箱:T18clgcjj@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66366720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附1号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邮政编码:610031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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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旻昊 陈勇

副组长:章春军 王勇

成员:周祚万 吕其兵 陈辉  周绍兵  李孝红 杨维清 胥永刚 翁亚军

孟凡彬 朱宗涛 蒋小松 樊小强 钟政烨  姚慧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章春军

副组长:李涛

成员:刘晓 崔国栋 严翼飞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人选

硕博连读类考生须与公开招考类考生一起参加复试,不参加专业知识能力笔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2157日——58日。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内容

复试,即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笔试和面试二部分。

1、专业知识能力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笔试形式:闭卷(180分钟)

专业知识能力笔试科目:请详见院网通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采各专业方向的参考书目》https://clxy.swjtu.edu.cn/info/1112/15006.htm,考生可自选一个专业方向参加考试。(请携带身份证和缴费打印凭证)

笔试时间:2021571430~17:30

笔试地点: 九里4517

2、面试: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由至少5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担任。专家组设组长1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配备至少2名秘书,其中1名秘书负责考生候考组织、身份识别、考生联络等工作,1名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面试考核时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每生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包括个人陈述(要求使用PPT,个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PPT57日中午12点前给小组秘书,不接受现场拷贝和修改)和现场答辩等环节。

面试分组:以复试小组秘书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以复试小组秘书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202158830~18:30

3、考核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15% +专业素质和能力×60% +综合素质及能力×25%

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面试成绩。

“二次平均法”计算办法如下:

1. 根据在不同面试小组参加面试的同一专业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小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 将各面试小组(同一专业)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小组(同一专业)的总平均成绩(R)。即:(A1+A2+A3+……+AN)÷N=R

3.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面试小组(同一专业)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计算系数(XN)。即:R÷AN =XN

4. 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现场平均成绩乘以本面试小组的计算系数,即: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平均成绩×XN

5.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录取总成绩(公开招考类)=专业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拟录取总成绩(硕博连读类)=面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选报同一导师的考生,在导师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选报导师若无招生计划名额的,可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双向选择拟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调剂录取。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

5. 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7. 考生在报到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人。交费时间及方式请详见研究生院网《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


六、其他

(一)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咨询联系方式: 028-87600624 (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电子邮件: huiyao@swjtu.edu.cn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clxy.swjtu.edu.cn/)公布相关工作信息与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生对招生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举报邮箱:T18clgcjj@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66366720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附1号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邮政编码:610031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