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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许欢     审核:许欢    日期:2023年10月16日 19:30   点击数:  

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16-1026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16-1019日)

学院开启“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19 - 1024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详见附件《2023-2024学年材料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许欢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 1310821056@qq.com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24日-1025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附件10《材料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签字盖章后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23日上午12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31024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专项工作负责人:许欢 66366727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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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3年10月16日 19:30 1049次浏览

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16-1026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16-1019日)

学院开启“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19 - 1024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详见附件《2023-2024学年材料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许欢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 1310821056@qq.com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24日-1025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附件10《材料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签字盖章后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23日上午12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31024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专项工作负责人:许欢 66366727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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