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素质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辅导员及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院本学期制定了最新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依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工作指南》相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加分工作安排如下:
1. 在开展综合素质加分工作前,请各班级务必组织全体同学再次认真学习《办法》,确保每位同学知晓最新的评选政策。
2. 工作时间为1月15日—3月5日,具体工作时点由年级辅导员确定,务必于3月5日前将加分终稿提交到:clxypjpy@163.com。
3. 学生自愿填写《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和扫描件提交至班级评审小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审核,将综合素质加分情况进行公示(班级QQ群);班级公示不得少于两稿。
4.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各班将综合素质加分表提交至年级评审小组,年级审核后,以年级为单位将综合素质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学院主页、扬华素质网、班级QQ群),并于3月5日前提交终稿。
5. 本次综合素质加分认证时间段为2018年9月2日——2019年2月21日。
备注:已经用于之前综合素质加分的奖项,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恶意重复申报,将取消所有综合素质加分。
6. 综合素质加分公示务必严格执行“三级评审、三级公示”的原则,依照“班级——年级”的顺序进行逐一评审及公示,请各年级于3月5日之前,完成年级内部所有综合素质加分公示,并于3月5日将年级公示最终加分结果(附件3、4)、年级公示截图、所有学生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稿、《综合素质加(减)分年级资格审核小组承诺书》(附件5)由年级辅导员及综合素质加分资格审核小组签字后,提交至黄德明处,电子稿发送至:clxypjpy@163.com。
7. 请各团学组织指导老师提供上学期各组织学生干部名单及考核情况(附件6);请事务中心指导老师提供新生晚自习情况;请学生会指导老师提供大型集体活动加分名单(一二九、运动会、文明寝室等,附件7);请其他老师提供其他可以加分的活动或者工作学生名单以及加分标准。请将所有资料于1月22日前发送至clxypjpy@163.com。
材料学院学工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