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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邓维礼     审核:邓维礼    日期:2017年11月01日 00:00   点击数:  

生物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电子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本科教学工作及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在遵守学校、学院及生物医学工程系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生物电子实验室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

1、新生首次进入实验室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考核之后方能开展相关实验及实践活动。

2、凡进入实验室的同学,须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

3、拒绝衣冠不整者(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

4、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认真检查门、窗、电等,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定期安排实验室卫生打扫,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2、同学们完成相关实验内容及创新训练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规整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并将自己所使用的实验室位置清理干净。

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随意堆放杂物。

三、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制度

1、为杜绝因不规范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和仪器设备的损坏,指导老师在开始实验前,对参加实验的同学进行相关讲解和培训。

2、实验开展如需使用相关仪器设备,需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实验要严格按照实验指导书有关要求进行,不得随意连接电路;按需取用实验元件,插拔集成器件和连接线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粗暴操作;接线时力求接线方便,用线较少,排列有序。

4、接线时关掉相应实验面板电源开关,接线完毕经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通电时要随时注意观察实验设备及元件状态,如出现问题应马上断电,强电实验尤其应注意安全。

5、在实验过程中,如果设备和仪器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教师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实验顺利进行。若不能再使用,应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员更换。

四、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耗损申报和损坏赔偿制度

1、实验设备、工具和仪器属自然损耗的,由实验室管理员记录备案,统一申报。

2、同学在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造成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损坏时,原则上由同学照价赔偿;如果设备价值超过同学的经济承受能力,参考西南交通大学的仪器损坏赔偿办法,并交由院领导研究决定赔偿比例。

3、因指导老师失责,造成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损坏的,由指导老师承担责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

 

生物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2017年11月01日 00:00 589次浏览

生物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电子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本科教学工作及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在遵守学校、学院及生物医学工程系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生物电子实验室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

1、新生首次进入实验室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考核之后方能开展相关实验及实践活动。

2、凡进入实验室的同学,须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

3、拒绝衣冠不整者(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

4、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认真检查门、窗、电等,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定期安排实验室卫生打扫,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2、同学们完成相关实验内容及创新训练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规整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并将自己所使用的实验室位置清理干净。

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随意堆放杂物。

三、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制度

1、为杜绝因不规范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和仪器设备的损坏,指导老师在开始实验前,对参加实验的同学进行相关讲解和培训。

2、实验开展如需使用相关仪器设备,需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实验要严格按照实验指导书有关要求进行,不得随意连接电路;按需取用实验元件,插拔集成器件和连接线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粗暴操作;接线时力求接线方便,用线较少,排列有序。

4、接线时关掉相应实验面板电源开关,接线完毕经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通电时要随时注意观察实验设备及元件状态,如出现问题应马上断电,强电实验尤其应注意安全。

5、在实验过程中,如果设备和仪器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教师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实验顺利进行。若不能再使用,应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员更换。

四、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耗损申报和损坏赔偿制度

1、实验设备、工具和仪器属自然损耗的,由实验室管理员记录备案,统一申报。

2、同学在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造成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损坏时,原则上由同学照价赔偿;如果设备价值超过同学的经济承受能力,参考西南交通大学的仪器损坏赔偿办法,并交由院领导研究决定赔偿比例。

3、因指导老师失责,造成实验设备、工具及仪器损坏的,由指导老师承担责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