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研〔 2021〕 15 号, 以下简称:《办法》)(附件 1)精神,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 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硕导) 岗位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本年度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会2021年7月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 选聘标准与管理办法》开展选聘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说明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等通知精神, 依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制定选聘条件, 完善学术评价,科学、严格的进行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重点审查申请者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综合表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入选研究生导师。
2. 对于国内外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若本人有意愿和精力指导研究生,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直接聘任为博士生导师, 无需申报评审,但须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附件 8)备案、存档。
3. 为支持中青年教师开展高水平科研项目, 对通过 2022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须为主持人) 初审的且符合分委会其他遴选条件的教师,分委员会在新增导师审议工作时可视情况进行预评议,项目获批立项后可经分委员会主席同意补充报送校学位办。
4. 学术论文成果认定参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指导细则( 2020 版)》(西交校研〔 2020〕23 号)进行填写。 《办法》 中学术论文要求的“学科推选的高水平中文期刊”含西交校研〔 2020〕 23 号附件1 中的 16 本综合类中文期刊。
5. 兼职研究生导师须落实一名校内研究生导师为合作导师,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6. 分委会将对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二、报送材料:
(一)新增博导任职资格遴选材料提交
1、附件3《2023 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含文章检索报告)装订成册(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3.1《202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全职)》(电子版)或附件3.2《2023 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兼职)》(电子版)
4、附件8《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仅限于国内外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二)新增硕导任职资格遴选材料提交
1、附件7《2023 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附件12《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含文章检索报告)装订成册(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8《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仅限于国内外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三)已遴选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提交
1、附件4《202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附件10《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电子版)
3、附件5《2023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备案汇总表》(电子版)(仅限有工程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填写)
(四)已遴选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提交
1、附件7《2023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附件12《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电子版)
(五)超龄硕导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请参考年龄要求)
除需提供报送材料(三)、(四)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
1、导师指导研究生承诺书(本人电子签名)(电子版)
2、主持A类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首次申请导师及上岗招生导师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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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有A类项目年龄要求 |
首次申请博导 |
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请当年2023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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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硕导 |
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请当年2023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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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遴选上岗招生博导 |
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培养年限4年计算) |
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已遴选上岗招生硕导 |
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培养年限3年计算) |
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提交时间
1、请各类人员按需填写附件表格进行申请任职(纸质及电子版)或招生(电子版)资格。材料均已申请人“姓名”命名。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
逾期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放弃或不予受理。
3、提交纸质材料地点:3号楼3321办公室
提交电子版邮箱:lisyxp@swjtu.cn
4、联系电话:87600622李老师
5、纪委投诉电话:028-66366720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研究生院对 OA 模块中导师遴选功能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新增导师需在系统填报( 网上导师遴选系统申请及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 13),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学位办宛老师,联系电话: 66367161。
2、首次申请导师限报一个一级学科。
3、上岗导师若博导硕导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招生只需填报博导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
若博导硕导不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招生,则分别填写博导和硕导资格审核填报材料。
4、凡是本次遴选未提交材料进行申请的情况均视为自愿放弃2023年导师任职或招生资格申请。
特此通知
材料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