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4届本科生: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依照《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 号),针对综合评议加分的相关规定,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确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议加分细则的补充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2日,具体信息见附件。
如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免试研究生综合评议加分细则的补充规定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进行书面反馈,办公地点:犀浦2122办公室,联系人:郑纪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