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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研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推免学生提交免研申请的通知

作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审核: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日期:2024年09月12日 10:45   点击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2021级同学:

1、学生提交免研申请打印个人推免申请表(包含申请表和排名成绩计算清单)、签署西南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1);请于9月12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材料学院本辅导员办公室X2122张琬祺老师处;

2、关于放弃免研资格符合学校及学院免研资格的同学,如有因出国留学等其他原因放弃免研资格的,请提交《关于自愿放弃2025年免试攻读硕土研究生资格的声明》(见附件2),请于9月12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材料学院本辅导员办公室X2122张琬祺老师处;


特别提醒:

(1)专业排名靠前且具有推免指标的学生因出国留学、就业等其他原因放弃推免,可由本专业后备学生顺延递补,但放弃推免的学生应签字确认。

(2)2024年9月20日数据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的申请,凡因个人原因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均按《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号)第二十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

(3)为避免出现学生获得我校推免指标而未被接收学校或单位录取从而导致指标作废的情况,建议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以西南交通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否则因未被录取造成的指标作废仍按《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号)第二十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

备注:《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号)第二十六条:学生在领取推免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核减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对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在其研究生入学之前不予办理出国成绩单,不参加就业推荐,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在学院拟推免(含后备)名单公示前已签署就业三方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4年9月12日


 

【免研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推免学生提交免研申请的通知

2024年09月12日 10:45 10次浏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2021级同学:

1、学生提交免研申请打印个人推免申请表(包含申请表和排名成绩计算清单)、签署西南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1);请于9月12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材料学院本辅导员办公室X2122张琬祺老师处;

2、关于放弃免研资格符合学校及学院免研资格的同学,如有因出国留学等其他原因放弃免研资格的,请提交《关于自愿放弃2025年免试攻读硕土研究生资格的声明》(见附件2),请于9月12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材料学院本辅导员办公室X2122张琬祺老师处;


特别提醒:

(1)专业排名靠前且具有推免指标的学生因出国留学、就业等其他原因放弃推免,可由本专业后备学生顺延递补,但放弃推免的学生应签字确认。

(2)2024年9月20日数据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的申请,凡因个人原因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均按《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号)第二十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

(3)为避免出现学生获得我校推免指标而未被接收学校或单位录取从而导致指标作废的情况,建议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以西南交通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否则因未被录取造成的指标作废仍按《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号)第二十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

备注:《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西交校〔2021〕8号)第二十六条:学生在领取推免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核减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对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在其研究生入学之前不予办理出国成绩单,不参加就业推荐,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在学院拟推免(含后备)名单公示前已签署就业三方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