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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推免排名成绩计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审核: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日期:2025年08月31日 09:17   点击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对推免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我院推免工作的主要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确认本人推免课程成绩(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

1.处理路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推免系统→推免成绩核对”对本人推免课程成绩进行核对(推免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特别说明:

(1)根据学院设置的推免课程,系统自动生成学生个人推免成绩清单,系统成绩处理的依据为《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1),排名课程成绩均以本人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未修读的排名及资格课程按“0”显示。

(2)影响计算的字段由“是否计算”字段控制(该字段为“否”的“0”分不影响成绩计算),如果该字段存在问题方需要提出更正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默认成绩无误。

(3)推免系统完成成绩初始化后,不会主动更新后续新增(变更)的成绩,如有变化,请与学院联系,由学院根据学院成绩变动情况统一处理。

2. 成绩更正申请:

(1)成绩更正:若课程存在课程替代或者缓考等,需要更正成绩的,请点击“成绩更正申请”,并将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务系统导出)、课程替代申请表签字确认、缓考申请表(均已在学校或学院备案)、缓考支撑材料等于94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X2124

(2)成绩豁免:即申请该门课程不纳入成绩计算,主要针对有交换学习经历的学生,综合考虑评价机制不统一、时间地域冲突以及教学安排实际情况,其交换期间未在校修读课程可申请不纳入排名和资格计算。

说明:1、必须是交换学期的课程,且未修读过;2、根据要求,交换学习无法替代认定的课程,返校后应予补修。关于相关课程处理:应确认返校后至推免前期间是否有条件补修相关课程,若有,必须补修,不能申请豁免;若确实因课程暂未开设而未补修的,则可申请豁免,但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相关课程补修。3、非交换学习学生一般不存在豁免处理,除非学院认为特别需要应该予以“豁免”的,否则不能申请。

(3)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确定的成绩更正申请可先向学院咨询后再提交申请,课程申请一旦审核后无法变更,请谨慎据实申请。

(4)涉及推免资格课程无法在线上申请替代的课程,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续由学院对推免资格进行操作。

3.学生本人应对申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须按照规定和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交相关申请,对提交不实申请、恶意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打印成绩更正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交学院审核处理。

5.拟推免学生本次补考存在缓考的,或涉及推免资格课程无法在线上申请替代的课程,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94日下午17:00前将《推免课程成绩异常情况处理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X2124。


二、学生确认提交加分申请(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

1.处理路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推免系统→推免加分申请”提交本人加分申请;

2.学生应严格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细则提交加分申请,注意:同一大类只能提交1条申请,且一旦申请截止或网上审核完成后将无法变更,请谨慎据实填写。

3.根据有关规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涉及相关的请勿提交。

4.涉及个人加分项目均由本人在此时间段内在推免系统里提交申请,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如有免研辅导员意愿的,后续根据学工部组织考核的结论统一处理

5. 打印推免加分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加分申请后可导出打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材料经本人签字后,由班长统一收集提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X2122

1)证明材料务必提供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加分,以此产生的影响由学生本人承担。

2)暂未发放的奖状、证书等获奖证明可提交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材料需有明确的组委签章和成员信息,模糊化公示文件不予受理。注:一式两份),待获奖证明发放后及时提交学院审核。推免综合成绩公示结束时无法提交证明材料,加分视为无效,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学院说明。


三、学院组织审核(2025年9月2日至待定)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等工作。各类审核结果将于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院公布排名、资格审核、指标分配等(具体时间待定)


问题咨询方式:

1.有关课程替代、实习成绩未出等问题请向学院罗海燕老师咨询028-66362622

2.加分细则等问题请向辅导员张琬祺老师咨询

3.有关系统问题可发送个人信息及问题截图至jwk@swjtu.cn。9月1日前以线上提交申请为主,9月1日及以后,学校本科生院接受电话或现场咨询,电话:66366252,办公地点:综合楼2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5年8月30


 

【推免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推免排名成绩计算工作的通知

2025年08月31日 09:17 2次浏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对推免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我院推免工作的主要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确认本人推免课程成绩(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

1.处理路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推免系统→推免成绩核对”对本人推免课程成绩进行核对(推免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特别说明:

(1)根据学院设置的推免课程,系统自动生成学生个人推免成绩清单,系统成绩处理的依据为《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1),排名课程成绩均以本人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未修读的排名及资格课程按“0”显示。

(2)影响计算的字段由“是否计算”字段控制(该字段为“否”的“0”分不影响成绩计算),如果该字段存在问题方需要提出更正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默认成绩无误。

(3)推免系统完成成绩初始化后,不会主动更新后续新增(变更)的成绩,如有变化,请与学院联系,由学院根据学院成绩变动情况统一处理。

2. 成绩更正申请:

(1)成绩更正:若课程存在课程替代或者缓考等,需要更正成绩的,请点击“成绩更正申请”,并将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务系统导出)、课程替代申请表签字确认、缓考申请表(均已在学校或学院备案)、缓考支撑材料等于94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X2124

(2)成绩豁免:即申请该门课程不纳入成绩计算,主要针对有交换学习经历的学生,综合考虑评价机制不统一、时间地域冲突以及教学安排实际情况,其交换期间未在校修读课程可申请不纳入排名和资格计算。

说明:1、必须是交换学期的课程,且未修读过;2、根据要求,交换学习无法替代认定的课程,返校后应予补修。关于相关课程处理:应确认返校后至推免前期间是否有条件补修相关课程,若有,必须补修,不能申请豁免;若确实因课程暂未开设而未补修的,则可申请豁免,但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相关课程补修。3、非交换学习学生一般不存在豁免处理,除非学院认为特别需要应该予以“豁免”的,否则不能申请。

(3)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确定的成绩更正申请可先向学院咨询后再提交申请,课程申请一旦审核后无法变更,请谨慎据实申请。

(4)涉及推免资格课程无法在线上申请替代的课程,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续由学院对推免资格进行操作。

3.学生本人应对申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须按照规定和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交相关申请,对提交不实申请、恶意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打印成绩更正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交学院审核处理。

5.拟推免学生本次补考存在缓考的,或涉及推免资格课程无法在线上申请替代的课程,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94日下午17:00前将《推免课程成绩异常情况处理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X2124。


二、学生确认提交加分申请(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

1.处理路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推免系统→推免加分申请”提交本人加分申请;

2.学生应严格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细则提交加分申请,注意:同一大类只能提交1条申请,且一旦申请截止或网上审核完成后将无法变更,请谨慎据实填写。

3.根据有关规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涉及相关的请勿提交。

4.涉及个人加分项目均由本人在此时间段内在推免系统里提交申请,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如有免研辅导员意愿的,后续根据学工部组织考核的结论统一处理

5. 打印推免加分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加分申请后可导出打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材料经本人签字后,由班长统一收集提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X2122

1)证明材料务必提供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加分,以此产生的影响由学生本人承担。

2)暂未发放的奖状、证书等获奖证明可提交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材料需有明确的组委签章和成员信息,模糊化公示文件不予受理。注:一式两份),待获奖证明发放后及时提交学院审核。推免综合成绩公示结束时无法提交证明材料,加分视为无效,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学院说明。


三、学院组织审核(2025年9月2日至待定)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等工作。各类审核结果将于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院公布排名、资格审核、指标分配等(具体时间待定)


问题咨询方式:

1.有关课程替代、实习成绩未出等问题请向学院罗海燕老师咨询028-66362622

2.加分细则等问题请向辅导员张琬祺老师咨询

3.有关系统问题可发送个人信息及问题截图至jwk@swjtu.cn。9月1日前以线上提交申请为主,9月1日及以后,学校本科生院接受电话或现场咨询,电话:66366252,办公地点:综合楼2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5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