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旻昊 陈勇
副组长:章春军 王勇
成员:周祚万 吕其兵 陈辉 周绍兵 李孝红 杨维清 胥永刚 翁亚军
孟凡彬 朱宗涛 蒋小松 樊小强 钟政烨 姚慧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章春军
副组长:李涛
成员:刘晓 崔国栋 严翼飞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人选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 线下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内容
复试,即综合考核,主要以面试为主。
面试分组:2021年材料学院工程博士组
面试时间:14:30~16:30
面试地点:焊接实验室会议室
(1)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15% +专业素质和能力×35% +综合素质及能力×50%
采取取考核小组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
拟录取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在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内双向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序。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五、其他
(一)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咨询联系方式:028-87600624 (周一~周五工作时间)
电子邮件: huiyao@swjtu.edu.cn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clxy.swjtu.edu.cn/)公布相关工作信息与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生对招生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举报邮箱:T18clgcjj@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66366720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附1号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邮政编码:610031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