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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材料学院研究生宿舍10月份安全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王誉静     审核:    日期:2017年10月23日 00:0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持续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学生宿舍

二、检查时间

20171025

三、检查内容

1.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烧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取暖器、豆浆机、电熨斗、烤鞋器、电热毯、电热杯、酸奶机、咖啡机、蒸蛋器、电夹板、卷发棒、微波炉、1000W以上电吹风等1000W以上大功率电器或电热电器)或使用“三无”电器、劣质电器,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2.宿舍卫生检查。

3.电气线路安全(在寝室内私拉乱接或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

4.热水设备检查(人为毁坏或改装等)。

5.饲养宠物(猫、狗、仓鼠等)。

6.床位出租、出借检查。

7.其他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处理方式

在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本学院相关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对造成事故、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单位或个人,则依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为了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在检查时请主动予以配合。谢谢您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10

 

【研】关于材料学院研究生宿舍10月份安全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0月23日 00:00 586次浏览

 

各位同学: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持续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学生宿舍

二、检查时间

20171025

三、检查内容

1.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烧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取暖器、豆浆机、电熨斗、烤鞋器、电热毯、电热杯、酸奶机、咖啡机、蒸蛋器、电夹板、卷发棒、微波炉、1000W以上电吹风等1000W以上大功率电器或电热电器)或使用“三无”电器、劣质电器,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2.宿舍卫生检查。

3.电气线路安全(在寝室内私拉乱接或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

4.热水设备检查(人为毁坏或改装等)。

5.饲养宠物(猫、狗、仓鼠等)。

6.床位出租、出借检查。

7.其他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处理方式

在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本学院相关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对造成事故、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单位或个人,则依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为了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在检查时请主动予以配合。谢谢您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