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7年8月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7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按照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参评对象:15、16级硕士研究生,14、15、16级博士研究生,17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可在原硕士班级参评。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3)。
(2)民主评议。学生基层组织(班级、学生团体)民主提议、提名、推荐。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导师审核学生申报获奖的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学术科研及论文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1.优秀个人班级推荐公示(9月29日-10月9日)
(1)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候选人须经班级民主推荐。推荐阶段均以“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申请,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者,在满足《管理办法》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下,可自愿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
(2)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候选人须经班级民主推荐。优秀个人的评选条件参照《管理办法》,各班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候选人。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者,在满足《管理办法》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下,可自愿申请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标兵在满足《管理办法》竢实扬华奖章评选条件下,可自愿申请竢实扬华奖章。
2.参评学生提交纸质材料(10月9日)
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应《个人荣誉审批表》申请理由,审批表均为A4双面打印,并提供支撑材料。优秀毕业生只附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竢实扬华奖章只附研究生阶段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请各班以为班为单位将材料于2017年10月9日(周一)中午11:00前交至报送至机械馆J2319学生工作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lxyyjsxgz@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3.学院评审阶段(10.10-10.13)
(1)针对班级奖励评议小组推荐名单及评选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2)组织竢实扬华奖章、省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者公开答辩,根据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
4.学院公示阶段(10.16-10.18)
根据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最终决议,对本次研究生奖励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其他事项
(1)各奖项推荐一定要在班级或学生团体民主评选产生,必须以班会选举形式,不得以QQ群投票等方式完成。取得推荐资格者需征求各自导师意见。
(2)同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3)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二)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定
2016-2017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请申请班级统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在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处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请2016级(硕士、博士)各班将先进(优秀)班集体申请表、“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簿”中的相关记录,连同推荐班级的其他支撑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于10月12日(周四)上午11:00之前提交报送至机械馆J2319学工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lxyyjsxgz@163.com。
注:请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优秀个人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做好本班各类优秀个人材料的汇总工作,并填写汇总本班相应的《2016-2017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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