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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报送2017年7月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毕业学历信息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教务     审核:    日期:2017年06月27日 00:00   点击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交校研[2014]11》和《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结)业证书制作、发放及学历注册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培养办将于2017年7月上旬为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之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集中进行学历注册和证书制作。

同时,培养办还将汇总本阶段各培养单位留学研究生的毕业信息。

 

请材料学院各位在上述时间段答辩的同学按下述要求报送毕(结)业信息(前3条针对国内全日制研究生,第4条针对留学生研究生)

1、请研究生认真核对“学信网”上相关学籍信息(特请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学制、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需以“学信网”上关键信息为核准),研究生本人核对后在《学籍信息表》个人学籍信息页面截图上签字,并准确、如实地填报毕(结)业信息(“附件二”, 打印“学信网”上学籍信息的有关说明见附件一),请将签字的学籍信息和附件二于2017-7-5上午11点前交至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机械馆2321.

2、本次毕(结)业注册信息采集仅针对答辩时间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且未曾上报过毕(结)业信息的研究生(已报送过信息的研究生无需再次提交)

3、研究生在填表前认真阅读表格文档中的“填表说明”,特请注意性别、民族、入学日期、毕(结)业日期等的填写格式。(见“附件二”)

4、留学研究生毕业信息登记表请见附件,并请如实填写(见“附件四”)。

5、申请结业的学生还需提交个人的结业申请表“附件三”及附件二。

     另温馨提示: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在切实了解就业(意向)单位、就业(意向落户)所在地的“户口办理和就业报到等相关政策(包括相应时间、手续、证件要求等)”之后,向学院提出毕(结)业申请。

     咨询电话:培养办张老师:028-66367295(国内学生)

     培养办刘老师:028-66367296(留 学 生)

材料学院李老师:028-87600622

     特此通知。

     所需附件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报送2017年7月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毕业学历信息的通知

2017年06月27日 00:00 586次浏览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交校研[2014]11》和《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结)业证书制作、发放及学历注册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培养办将于2017年7月上旬为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之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集中进行学历注册和证书制作。

同时,培养办还将汇总本阶段各培养单位留学研究生的毕业信息。

 

请材料学院各位在上述时间段答辩的同学按下述要求报送毕(结)业信息(前3条针对国内全日制研究生,第4条针对留学生研究生)

1、请研究生认真核对“学信网”上相关学籍信息(特请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学制、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需以“学信网”上关键信息为核准),研究生本人核对后在《学籍信息表》个人学籍信息页面截图上签字,并准确、如实地填报毕(结)业信息(“附件二”, 打印“学信网”上学籍信息的有关说明见附件一),请将签字的学籍信息和附件二于2017-7-5上午11点前交至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机械馆2321.

2、本次毕(结)业注册信息采集仅针对答辩时间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且未曾上报过毕(结)业信息的研究生(已报送过信息的研究生无需再次提交)

3、研究生在填表前认真阅读表格文档中的“填表说明”,特请注意性别、民族、入学日期、毕(结)业日期等的填写格式。(见“附件二”)

4、留学研究生毕业信息登记表请见附件,并请如实填写(见“附件四”)。

5、申请结业的学生还需提交个人的结业申请表“附件三”及附件二。

     另温馨提示: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在切实了解就业(意向)单位、就业(意向落户)所在地的“户口办理和就业报到等相关政策(包括相应时间、手续、证件要求等)”之后,向学院提出毕(结)业申请。

     咨询电话:培养办张老师:028-66367295(国内学生)

     培养办刘老师:028-66367296(留 学 生)

材料学院李老师:028-87600622

     特此通知。

     所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