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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研究生教务     审核:    日期:2017年05月10日 00:00   点击数:  
 

一、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旻昊

组长:李涛、王勇

成员:冷永祥,周祚万,黄楠,翁 杰,李孝红,吕其兵,陈 辉,权高峰,胥永刚,李 雪

二、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贺剑

副组长:章春军

成员:崔国栋、刘晓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报考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并达到学校确定的复式分数线(18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申请硕博连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已参加过面试的直博生,此次不再参加复试)

3)本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外语能力(听与说)、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等主要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每项单独计分,满分100分。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  办理复试手续

时间:201751714:301600

地点:九里校区机械馆2321(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8-87600622(李老师)

【注:1  凭交费后打印的凭据办理复试手续,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填写复试表格等。

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 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规 定,参加我校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人。 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复试费一律实行网上支付。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 111111

第二步: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 项,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或微信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支付方式。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 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 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7 5 8 8:005 12 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复试费均用于复试工作的各项开支,全部由学院支配。复试工作结束 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助按照学校规定划拨至各相关学院。

(2)  面试时间:2017518830开始

(3)  面试地点:办理复试手续时通知

4、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评分办法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

面试按统考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分为两组,由面试专家组现场打分,取所有专家评分平均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由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等三部分考查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 =外语听说成绩×20%+ 专业基础理论成绩×25% + 综合素质×55%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① 统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②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100分制)=(第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硕博连读、统考生、直博生等单独切块,在复试专家组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进行录取,各导师2017年的招生指标严格按“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八项第8条规定执行;

   本细则中第四条第2款中涉及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考核中有任何一项不及格(低于60分)者,可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或等 于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大 于 60 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① 统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②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100分制)=(第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五、其他

1复试的每项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已经明确,复试成绩是按百分制进行。

2复试名单采用网上通知形式,请在复试名单中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确认;放弃复试的考生请尽快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28-87600622,李老师。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举报监督电话:(02887600622    

学校设立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66367560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 http://www.swjtu.edu.cn 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说明:以上联系方式仅受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匿名举报;各位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咨询或反映请与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犀浦校区综合楼 231,电话:028-66367130 66367129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5-10

 

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7年05月10日 00:00 1627次浏览

 

一、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旻昊

组长:李涛、王勇

成员:冷永祥,周祚万,黄楠,翁 杰,李孝红,吕其兵,陈 辉,权高峰,胥永刚,李 雪

二、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贺剑

副组长:章春军

成员:崔国栋、刘晓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报考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并达到学校确定的复式分数线(18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申请硕博连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已参加过面试的直博生,此次不再参加复试)

3)本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外语能力(听与说)、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等主要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每项单独计分,满分100分。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  办理复试手续

时间:201751714:301600

地点:九里校区机械馆2321(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8-87600622(李老师)

【注:1  凭交费后打印的凭据办理复试手续,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填写复试表格等。

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 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规 定,参加我校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人。 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复试费一律实行网上支付。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 111111

第二步: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 项,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或微信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支付方式。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 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 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7 5 8 8:005 12 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复试费均用于复试工作的各项开支,全部由学院支配。复试工作结束 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助按照学校规定划拨至各相关学院。

(2)  面试时间:2017518830开始

(3)  面试地点:办理复试手续时通知

4、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评分办法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

面试按统考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分为两组,由面试专家组现场打分,取所有专家评分平均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由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等三部分考查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 =外语听说成绩×20%+ 专业基础理论成绩×25% + 综合素质×55%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① 统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②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100分制)=(第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硕博连读、统考生、直博生等单独切块,在复试专家组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进行录取,各导师2017年的招生指标严格按“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八项第8条规定执行;

   本细则中第四条第2款中涉及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考核中有任何一项不及格(低于60分)者,可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或等 于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大 于 60 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① 统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②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100分制)=(第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五、其他

1复试的每项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已经明确,复试成绩是按百分制进行。

2复试名单采用网上通知形式,请在复试名单中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确认;放弃复试的考生请尽快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28-87600622,李老师。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举报监督电话:(02887600622    

学校设立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66367560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 http://www.swjtu.edu.cn 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说明:以上联系方式仅受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匿名举报;各位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咨询或反映请与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犀浦校区综合楼 231,电话:028-66367130 66367129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