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大使馆共同主办的全额资助的“中英联合科技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换项目”的基金申请通道正在开放中。为了让更多的博士生同学们获知并申请这一基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驻华使馆将于9月1日(星期四)访问我校召开宣讲会,介绍项目相关情况,并回答相关问题。 
	
	
		    宣讲嘉宾: 
	
	
		      刘 超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项目主管 
	
	
		      曾璐璐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项目主管 
	
	
		      黄 曌  英国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 教育项目高级官员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6年9月1日(星期四)  10:30 – 12:00 
	
	
		    地点:九里校区4521室 
	
	
		      
	
	
		   欢迎有意申报的同学踊跃参加!请提前15分钟到场。 
	
	
		   咨询电话:66366349  公派研究生QQ交流群:40931684 
	
	
		   附件:项目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59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8月26日 
	
	
		附:2016/2017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
	
	
		博士生交流项目简章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英国商业、创新与技能部签署的关于开展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伙伴关系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受两国政府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文化协会联合实施本奖学金项目,以支持中英两国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博士生交流。
	
	
		本项目将在2016/2017年度资助优秀中国博士生共计70人前往英国的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开展为期3-12个月的学习或研究工作。
	
	
		
	
	
		二、选派计划
	
	
		1.学科领域
	
	
		因本项目为中英两国合作项目,研究方向须与英国政府发展援助计划(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一致,即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民众福祉”。本项目支持的具体学科领域如下:
	
	
		•  健康/生命科学(例如: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疟疾、肺结核、被忽视的热带病、儿童死亡率、孕产妇健康)
	
	
		•  环境技术(例如:气候变化、绿色技术、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
	
	
		•  食品和水安全
	
	
		•  能源
	
	
		•  城镇化
	
	
		•  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福祉的教育和创意产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选派规模:70人。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中国至英国往返国际旅费、签证护照费、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另,如英方接收机构确定须收取相关费用(请务必在邀请函中说明,一旦提交,不得变更),英国文化协会将提供一定限额的资助:留学期限为3-6个月,最高资助5,000英镑;留学期限为7-12个月,最高资助10,000英镑。超出10,000英镑的学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担。
	
	
		
	
	
		三、申请条件
	
	
		1. 国内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20日之后出生)。
	
	
		2. 获得英方接收机构正式邀请函。
	
	
		3.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申请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请注意,在英学习时间如达到或超过6个月,须申请T4签证,该签证要求提供雅思成绩,且总分及单项分数均不低于5.5;另,英方接收高等教育机构可能会要求更高的雅思成绩)。
	
	
		4.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6年8月20日至9月5日之间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并按照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  英方接收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须注明留学期限和收取的费用信息,并由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
	
	
		-  英文研究计划(1,000–3,000单词,须由双方导师签字) 
	
	
		-  有效的英语成绩证明
	
	
		-  自本科阶段起至最近学期的成绩单(中英文均可)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英文均可)
	
	
		-  英方和中方导师简历(中英文均可,须由双方导师签字)
	
	
		-  两封推荐信(中英文均可)
	
	
		-  英文个人陈述(须包含研究内容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提升社会福祉途径的内容)
	
	
		-  外方收取费用证明及明细(如无可不传)
	
	
		-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完成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
	
	
		3.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
	
	
		③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五、评审、录取办法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符合以下标准与评审原则:
	
	
		•  完成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  研究方向与英国政府发展援助计划(ODA)一致,即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民众福祉”;
	
	
		•  学习/研究计划是否能够以最有效方式实现成果产出;
	
	
		•  交流计划对发展中英两国高校间长期可持续合作关系的贡献;
	
	
		•  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的质量,博士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的水平。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文化协会将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形成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提交专家评审。双方将于2016年12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须于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英方接收机构邀请函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潞潞       联系电话:010-66093936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llze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2016年5月-8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英方正式邀请信,并按项目简章准备申请材料。
						 | 
							
						 | 
				
					| 
							2
						 | 
							2016年8月20日-9月5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 
							
						 | 
				
					| 
							3
						 | 
							2016年9月20日前
						 | 
							申请
						 | 
							寄/送纸质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 
				
					| 
							4
						 | 
							2016年10月-11月
						 | 
							评审
						 | 
							中英双方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提交专家评审。
						 | 
							
						 | 
				
					| 
							5
						 | 
							2016年12月
						 | 
							录取
						 | 
							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 
							6
						 | 
							2017年1月-12月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①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 
							7
						 | 
							2017年1月-12月
						 | 
							派出
						 |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