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特对参加统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参加复试时提交。(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费交纳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本网站信息)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表格下载/uploadFiles/201604/28/_B_201604280908552596.doc:
⑤政审表(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表格下载/uploadFiles/201604/28/_B_201604280909038864.doc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报到时间预计5月4日,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本网站信息,咨询电话:028-87600622李老师
材料学院
201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