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复试及拟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一、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一般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材料评议标准
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学术论文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报考资格。
(一)学术论文(满分15分)
根据学生提供的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计算分值。
(二)科研潜质(满分85分)
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考生自述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综合评价学生科研潜质。
(三)材料评议总成绩=学术论文分+科研潜质分
三、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材料评议结果确定,材料评议成绩达60分及以上即进入综合考核。
四、材料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材料评议结果,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00624
联系邮箱:huiyao@swjtu.edu.cn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clxy.swjtu.edu.cn)公布材料评议实施细则、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生对材料评议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720
联系邮箱:T18clgcjj @swjtu.edu.cn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