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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本科勤工助学招聘通知

作者:罗丹     审核:罗丹    日期:2020年09月14日 15:58   点击数: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2.学习努力,上学期修读课程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得多于3门。

3.熟练使用常见办公软件。

4. 有家庭经济贫困认定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将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需求岗位

1.办公室助勤7

2.实验室助勤3

注:本次招聘对象为19级、18级以及17级同学。

三、岗位说明

1.办公室助勤:为能够完成辅导员办公室相关教师布置的任务勤工助学岗位。每月预计工作时长15-20小时。

2.实验室助勤:为能够完成实验室相关教师布置的任务勤工助学岗位。每月预计工作时长12-17小时。

四、选聘流程

1.学院发布学期勤工助学申请的通知,公布勤工助学岗位,接收学生报名;

2.有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3.学院组织面试公布结果(各岗位数学院计划岗位数一致);

4.在扬华素质网上提交勤工助学申请

五、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915下午5:30。有意愿申请者请将申请表交至材料学院辅导员办公室X2125前台办公桌处(办公室值班时间:8:30—12:00、14:00—17:30)

 2、面试: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分组再另行通知,有意向的同学可以加入QQ群:524104150

 3、结果公布:915日。

4、如对勤工助学有疑问,请联系15114044237同学)或加入QQ群进行提问。

六、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相关规定

1.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分类及要求

(1)管理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较好掌握管理技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能够协助相关教师较好完成相应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

(2)非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能够完成相关教师布置的勤工助学任务,不要求具备特定技能。原则上,学生事务助理、实验助勤岗及学院规定的某些临时性岗位一律纳入非技术岗范畴。

(3)专业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较好掌握专项技能,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能够较好完成学院布置任务的勤工助学岗位。

注:所有勤工助学学生不论岗位均须承担办公室日常清洁、钥匙保管等基础运行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执行,且必须为有家庭经济贫困认定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将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2.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8]225号)规定,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如下:

1)校内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按小时、月、工作量三种方式计算。

(2)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工作量计酬。按小时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考核结果按12元/小时计算酬金;

3)按工作量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参照按小时计酬的标准可适当提高;

4)按月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考核结果按工作量计算酬金。

5)学生每月累计获得的勤工助学总酬金不高于480元。

(6)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8]2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性质以及工作量,制订材料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津贴发放指导标准。

七、录用原则

1.学院结合申请学生的平时生活的奢俭程度、以往已受资助情况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进行筛选;

2.所有岗位一律录用有家庭经济贫困认定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将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3.同等困难条件低年级学生优先,同等困难条件学业优秀者优先。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所有。


 

材料学院本科勤工助学招聘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15:58 238次浏览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2.学习努力,上学期修读课程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得多于3门。

3.熟练使用常见办公软件。

4. 有家庭经济贫困认定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将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需求岗位

1.办公室助勤7

2.实验室助勤3

注:本次招聘对象为19级、18级以及17级同学。

三、岗位说明

1.办公室助勤:为能够完成辅导员办公室相关教师布置的任务勤工助学岗位。每月预计工作时长15-20小时。

2.实验室助勤:为能够完成实验室相关教师布置的任务勤工助学岗位。每月预计工作时长12-17小时。

四、选聘流程

1.学院发布学期勤工助学申请的通知,公布勤工助学岗位,接收学生报名;

2.有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3.学院组织面试公布结果(各岗位数学院计划岗位数一致);

4.在扬华素质网上提交勤工助学申请

五、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915下午5:30。有意愿申请者请将申请表交至材料学院辅导员办公室X2125前台办公桌处(办公室值班时间:8:30—12:00、14:00—17:30)

 2、面试: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分组再另行通知,有意向的同学可以加入QQ群:524104150

 3、结果公布:915日。

4、如对勤工助学有疑问,请联系15114044237同学)或加入QQ群进行提问。

六、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相关规定

1.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分类及要求

(1)管理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较好掌握管理技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能够协助相关教师较好完成相应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

(2)非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能够完成相关教师布置的勤工助学任务,不要求具备特定技能。原则上,学生事务助理、实验助勤岗及学院规定的某些临时性岗位一律纳入非技术岗范畴。

(3)专业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较好掌握专项技能,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能够较好完成学院布置任务的勤工助学岗位。

注:所有勤工助学学生不论岗位均须承担办公室日常清洁、钥匙保管等基础运行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执行,且必须为有家庭经济贫困认定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将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2.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8]225号)规定,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如下:

1)校内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按小时、月、工作量三种方式计算。

(2)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工作量计酬。按小时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考核结果按12元/小时计算酬金;

3)按工作量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参照按小时计酬的标准可适当提高;

4)按月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考核结果按工作量计算酬金。

5)学生每月累计获得的勤工助学总酬金不高于480元。

(6)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8]2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性质以及工作量,制订材料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津贴发放指导标准。

七、录用原则

1.学院结合申请学生的平时生活的奢俭程度、以往已受资助情况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进行筛选;

2.所有岗位一律录用有家庭经济贫困认定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将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3.同等困难条件低年级学生优先,同等困难条件学业优秀者优先。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