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辅导员及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详见扬华素质网),现将学院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年级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结合各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同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一、校级、院级专项奖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10月16日)——黄德明
详见附件2。
二、学生申请及班级评审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各年级辅导员
申请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10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7),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8,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高分子奖学金”采用线下申请(由徐晓玲老师负责组织评审),“金材91自强奖学金”和“立德奖学金”采用线上申请。线下申请学生按照相应的评定办法填写申请审批表,连同证明材料于10月19日前一并提交各班评审小组。对于线上申请的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学生通过扬华素质网在“2019-2020学年材料学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板块完成申请。
各班组织资格认定及民主评议,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至年级辅导员与年级资格认定小组处。班级提交材料如下:
本科生:
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线上专项可通过系统打印,线下专项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表格);
2.《班级评奖评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及公示截图。
研究生:
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可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版;
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仅研究生提交,学院可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版;
3.其他研究生评奖程序所需资料。
三、年级评审阶段(10月20日—10月23日)——各年级辅导员
各年级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9-2020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13项)》、《西南交通大学专项奖学金金材91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西南交通大学专项奖学金“立德奖学金”评选办法》以及《高分子奖学金评选办法》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资格认定,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年级组织年级评审,并确定年级拟推荐奖助学金候选人,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年级将评审结果上报学院资格认定小组,电子资料发送至clxypjpy@163.com 。年级提交资料如下:
1.本科生提交《xx级2019-2020学年材料学院专项奖助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6),研究生提交《XX学院2019-2020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
2.《XX级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
3.候选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4.《年级评审会议纪要》及年级公示截图
特别说明:请本、研各年级严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四、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10月23日—10月31日)——黄德明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于年级上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学院评审(评审会时间暂定10月26日),确定学院专项奖助学金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年级、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开展工作;研究生相关推荐工作请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负责人统筹进行。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13日(即2019-2020学年评奖周期)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XX学院2019-2020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研)》中的专业排名请统一填写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
5.2019-2020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9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6.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21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版)》为准。
7.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8.奇葩系列奖学金校级评审由奇葩系列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对外合作联络处组织开展;双优基金校级评审由双优基金评审小组负责,相关评审事宜由体育部组织开展。
9.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