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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材料学院学生代表酝酿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誉静     审核:王誉静    日期:2020年11月16日 11:05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27-28日(星期五、星期六)

2020年11月27日晚19:00;2020年11月28日8:30;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认真总结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研究生会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校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第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学校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确保研究生会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等国家战略和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6.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二)代表名额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选拔7名研究生代表(含1名少数民族同学)参与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请符合代表资格,并有意愿有精力,能够做好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的同学积极报名参与本次研究生代表的选拔。拟参与本次研究生代表选拔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西南交通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至班级(团支部),学生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大会(研究生的代表会议或研代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学院研究生代表。

请各班级(团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每班级(团支部)可推荐不超过1人作为学院研究生代表候选人。逾期不推荐的,视为弃权。请相关班级(团支部)将班级(团支部)拟推荐人选《登记表》于2020年11月17日下午15:3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学院研究生大会(研究生的代表会议或研代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研究生委员会,作为研究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研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研究生会年度工作任务。

(一)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

除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研究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研究生委员会名额

西南交通大学第九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27名委员组成,优先推荐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委员会成员。

 

辅导员办公室:九里校区3号楼3322

专项工作联络人:王誉静老师   028-87600727 


 

 

 

 

 

 

【研】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材料学院学生代表酝酿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16日 11:05 320次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27-28日(星期五、星期六)

2020年11月27日晚19:00;2020年11月28日8:30;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认真总结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研究生会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校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第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学校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确保研究生会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等国家战略和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6.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二)代表名额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选拔7名研究生代表(含1名少数民族同学)参与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请符合代表资格,并有意愿有精力,能够做好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的同学积极报名参与本次研究生代表的选拔。拟参与本次研究生代表选拔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西南交通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至班级(团支部),学生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大会(研究生的代表会议或研代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学院研究生代表。

请各班级(团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每班级(团支部)可推荐不超过1人作为学院研究生代表候选人。逾期不推荐的,视为弃权。请相关班级(团支部)将班级(团支部)拟推荐人选《登记表》于2020年11月17日下午15:3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学院研究生大会(研究生的代表会议或研代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研究生委员会,作为研究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研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研究生会年度工作任务。

(一)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

除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研究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研究生委员会名额

西南交通大学第九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27名委员组成,优先推荐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委员会成员。

 

辅导员办公室:九里校区3号楼3322

专项工作联络人:王誉静老师   028-876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