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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优】材料学院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公示

作者:黄德明     审核:黄德明    日期:2021年03月09日 09:27   点击数:  

全体本科生: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于31日启动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资格认定、评审及公示,年级资格认定、评审及公示,学院资格认定后,提交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讨论评审,拟推荐李长清等11人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拟推荐左梁蕊等29人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李长清、李孟钊、黄及、姚嘉、李欢、王月月、刘宇、郭昱成、刘景芳、段晓霖、胡叶婷

特别说明: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李长清,虽成绩没有达到前15%22.34%),但其休学照顾白血病母亲的先进事迹,受到央视新闻、中国青年网等众多校内外媒体报道,引起了强烈的正向的社会反响,受到大家的广泛赞誉,并获得了2018年度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具体事迹见附件)

班级、年级和学院评审小组均认为,该生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中: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之规定。故推荐其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左梁蕊、郑芊宸、邱未灵、朱涛、苗敬杰、孙雨航、席敏、李倩、李学涵、肖军、戴雯颖、王生龙、杨阳、马瑞钰、孙悦、杨帆、刘玉婵、陈齐芊、刘红刚、孙美琪、何忠倩、金灵、常栋彪、汪川哲、王潇、王美娟、林东虎、徐金跃、刘国娟


如有异议,请于202131212:00前实名反映至黄德明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举报。


公示已结束,附件已撤回。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139


 

【本科评优】材料学院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公示

2021年03月09日 09:27 840次浏览

全体本科生: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于31日启动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资格认定、评审及公示,年级资格认定、评审及公示,学院资格认定后,提交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讨论评审,拟推荐李长清等11人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拟推荐左梁蕊等29人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李长清、李孟钊、黄及、姚嘉、李欢、王月月、刘宇、郭昱成、刘景芳、段晓霖、胡叶婷

特别说明: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李长清,虽成绩没有达到前15%22.34%),但其休学照顾白血病母亲的先进事迹,受到央视新闻、中国青年网等众多校内外媒体报道,引起了强烈的正向的社会反响,受到大家的广泛赞誉,并获得了2018年度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具体事迹见附件)

班级、年级和学院评审小组均认为,该生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中: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之规定。故推荐其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左梁蕊、郑芊宸、邱未灵、朱涛、苗敬杰、孙雨航、席敏、李倩、李学涵、肖军、戴雯颖、王生龙、杨阳、马瑞钰、孙悦、杨帆、刘玉婵、陈齐芊、刘红刚、孙美琪、何忠倩、金灵、常栋彪、汪川哲、王潇、王美娟、林东虎、徐金跃、刘国娟


如有异议,请于202131212:00前实名反映至黄德明老师处,恕不接受匿名举报。


公示已结束,附件已撤回。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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