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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欢     审核:黄德明    日期:2021年03月24日 23:45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中青发[2017]5号),现将学院各团支部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各支部于2021329日前召开支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参见去年发放的《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20209月版),P84-P100有详细介绍和流程参考和记录指南)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相关要求开展。并于202141日前将评议结果在《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登记、填写会议记录,同时填入智慧团建

注意: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二、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的运用

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将运用于2021年春季学期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团组织推荐党员的发展对象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参与学校、学院共青团表彰的工作中,原则上,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团员不得参与上述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各团支部应优先推荐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参评。

三、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说明。

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继续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因此,也应参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时应在教育评议中做好模范和表率,指导团支部开展好相应工作。

四、工作分工建议

各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动员,落实好团支部大会组织协调工作;团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大会主持工作和支委会主持工作,其中支委会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日常表现,研究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支部组织委员配合团支书做好《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的会议记录和评议结果登记、“智慧团建”录入。

材料学院团委

2021324


 

【团建】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24日 23:45 1187次浏览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中青发[2017]5号),现将学院各团支部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各支部于2021329日前召开支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参见去年发放的《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20209月版),P84-P100有详细介绍和流程参考和记录指南)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相关要求开展。并于202141日前将评议结果在《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登记、填写会议记录,同时填入智慧团建

注意: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二、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的运用

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将运用于2021年春季学期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团组织推荐党员的发展对象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参与学校、学院共青团表彰的工作中,原则上,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团员不得参与上述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各团支部应优先推荐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参评。

三、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说明。

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继续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因此,也应参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时应在教育评议中做好模范和表率,指导团支部开展好相应工作。

四、工作分工建议

各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动员,落实好团支部大会组织协调工作;团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大会主持工作和支委会主持工作,其中支委会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日常表现,研究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支部组织委员配合团支书做好《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的会议记录和评议结果登记、“智慧团建”录入。

材料学院团委

202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