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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

作者:材料学院     审核:黄德明 章春军    日期:2021年05月31日 14:42   点击数:  

全校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面向全校研究生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附件1)规定任职条件的我校研究生均可报名(含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具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助理的经历,或具有在学校机关助勤的经历。

(三)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五)已征得导师的同意;原则上能够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学年)。

(六)须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七)招聘人数2-3人。其中,办公地点为犀浦校区的1人,办公地点为九里校区1—2人。

(八)同等条件下,2020级管理类、文科类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应遵循《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坐班制,负责学生在校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应服从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三、待遇与管理

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

四、选聘程序

(一)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于6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犀浦校区二号教学楼X2125 郑纪伟老师;九里校区三号楼J3322,王誉静老师),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1793828773@qq.com,邮件以“学院+姓名+辅导员应聘”命名。

(二)接收到简历后,学院将及时、逐一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即预录取,聘满后,则不再接受简历。最终拟任人员名单将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备案。

(三)兼职辅导员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工作联系人:郑纪伟老师;联系电话:66365519、1862830719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5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

2021年05月31日 14:42 1749次浏览

全校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面向全校研究生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附件1)规定任职条件的我校研究生均可报名(含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具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助理的经历,或具有在学校机关助勤的经历。

(三)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五)已征得导师的同意;原则上能够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学年)。

(六)须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七)招聘人数2-3人。其中,办公地点为犀浦校区的1人,办公地点为九里校区1—2人。

(八)同等条件下,2020级管理类、文科类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应遵循《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坐班制,负责学生在校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应服从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三、待遇与管理

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

四、选聘程序

(一)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于6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犀浦校区二号教学楼X2125 郑纪伟老师;九里校区三号楼J3322,王誉静老师),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1793828773@qq.com,邮件以“学院+姓名+辅导员应聘”命名。

(二)接收到简历后,学院将及时、逐一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即预录取,聘满后,则不再接受简历。最终拟任人员名单将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备案。

(三)兼职辅导员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工作联系人:郑纪伟老师;联系电话:66365519、1862830719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