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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邓文婷     审核:邓文婷 熊苏雅    日期:2021年10月19日 15:04   点击数:  

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19日-11月4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月19日)

学院开启“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比例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月19日 - 10月29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详见附件《2021-2022学年材料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处,邮箱1310195813@qq.com。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29日-11月3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7),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63),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月29日上午12点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1年11月4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邓文婷  66366958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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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1年10月19日 15:04 873次浏览

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19日-11月4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月19日)

学院开启“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比例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月19日 - 10月29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详见附件《2021-2022学年材料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统计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处,邮箱1310195813@qq.com。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29日-11月3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7),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63),电子版发送至jdxszz@swjtu.cn。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月29日上午12点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1年11月4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邓文婷  66366958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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