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辅导员及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在2023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班级)申请阶段(9月27日-10月5日)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申请方法见《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板块操作流程》(附件8)。
“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6日-10月8日)
1、各年级辅导员统筹本年级各班级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本班学生申请情况,评议产生各班级学生荣誉各奖项候选人,班级候选人须由班级完成相应的资格认定。
2、上报名单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电子材料:《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xx班(级)个人荣誉拟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xx班(级)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
纸质材料:《班级评优民主评议(资格认定)记录》(附件1)、公示截图、《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和相应支撑材料(若班级不申报,则无需提交)、《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xx班(级)个人荣誉拟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xx班(级)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
3、学院学生组织依照下划的指标,组织开展学生组织的评议工作,评议产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明诚奖”候选人,并务必认真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至各个年级、班级,组织推荐的学生同时参加班级民主评议(注意时间安排!)。
此外,请将组织推荐名单和《材料学院学生组织评优工作民主评议(资格认定)记录相关表格》(附件2)于10月8日17:30前提交给至党团中心指定人邮箱:1584142571@qq.com。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2)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含标兵)以及集体荣誉申报者或者班级需要附上个人或集体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一定与扬华网扩展信息相对应。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包括: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包括: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
(3)个人或班集体相关材料中包含论文(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只认可被中文核心期刊和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的论文,且已见刊。)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选在班级和学生组织采取等额评选,其中三好学生需要选取1名后备,本班三好学生若在年级评审中评审为三好学生标兵,则本班后备补位。其他个人荣誉也建议自己年级内部设置后备人选。
(5)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也要参加班级民主评议。
(6)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时,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该生资格,校级学生组织不可增补名额或为该生调整等级。
三、年级资格认定及评审阶段(10月9日-10月11日)
1、资格认定
各年级评奖评优资格认定小组开展年级候选人资格认定及材料审核工作,认定并公示候选人及班级资格及相关材料真实无误后,上报年级评奖评优评审小组。
上报时,须附上《年级评优资格认定记录表》(附件3),并连同班级民主评议的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2、年级评审
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年级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组织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的奖项评审,各年级评审时采取等额评选。评选结果须在年级公示不少于1天。
公示无误后,各年级应在10月11日17:30前提交:
电子材料:《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xx班(级)个人荣誉拟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xx班(级)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支撑材料电子扫描件(三好学生标兵、竢实扬华奖章、集体荣誉需提交,按奖项分类)
纸质材料:评审结果、年级公示截图、《年级评优工作评审会议记录》(附件7)、《年级评优资格认定记录表》(附件3)、候选人审批表(三好学生标兵、竢实扬华奖章、集体荣誉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xx班(级)个人荣誉拟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xx班(级)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
纸质版提交至学院评奖评优资格认定小组及学院评奖评优专项工作负责人处,电子稿发送至1584142571@qq.com。
注意:如有参与个人荣誉评选的转专业学生,需以年级为单位于10月14日前将《材料学院2022-2023学年xx级参与个人荣誉评选的转专业本科生学生名单》(附件6)反馈至1584142571@qq.com。
四、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10月12日-10月18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于年级上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学院评审工作,评审选定拟推荐候选人选。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以及班级集体荣誉候选班级须进行答辩评审,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9。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