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21日-10月31日)
1.开启申请批次及年级名额划分(10月21日-10月23日)
学院开启“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各年级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划分班级指标,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同时确定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并同步在年级范围公示。(年级评审小组组成为 组长:年级辅导员,组员:班导师代表、各班1-2名学生代表)
2.班级、年级资格审查及评审阶段(10月24日 - 10月26日)
班级评审: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名额有限不能保证每位同学均能获得,故需要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详见附件《2024-2025学年材料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操作指南》)。评选结果需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班级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3)、附件4《xx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上交年级辅导员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班级评审。
年级评审阶段:各班将班级相关资料提交年级辅导员处后,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评选小组进行年级评审(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汇总本年级名单,在年级范围内以合适方式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年级评审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5)、附件6《xx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公示截图交到专项辅导员罗丹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 951931082@qq.com 。
(二)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27日-10月30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年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申请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附件10《材料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签字盖章后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月24日下午17点前告知专项负责人。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4年10月2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罗丹 66366727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