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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通知】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唐卓婷    日期:2025年10月24日 14:39   点击数:  

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材料学院学生申请时间为:1023日—1026(线下)

学校通知链接如下: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a0f1e151-icb3-ed2c-ijgd-3a5hj01aja5d.shtml

一、评选要求及名额

(一)申请条件

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标准

筑梦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共评选20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材料学院筑梦奖学金可推荐至多1人。

二、评选进度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下载《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得改变表格样式),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班纸质版、电子版;

2.填写《XX学院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3.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电子版;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学年筑梦奖学金评选评议小组名单备案电子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评议小组名单相同)。

5.班级评审会议记录纸质版、电子版;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三、其他事宜

1.“筑梦奖学金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原则上各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2.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请各班级完成对班级申请人参评资格审核,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1027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整理汇总后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专项工作联系人:

老师   028-66366727    犀浦校区X2125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1024



 

【评奖通知】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4日 14:39 135次浏览

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材料学院学生申请时间为:1023日—1026(线下)

学校通知链接如下: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a0f1e151-icb3-ed2c-ijgd-3a5hj01aja5d.shtml

一、评选要求及名额

(一)申请条件

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标准

筑梦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共评选20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材料学院筑梦奖学金可推荐至多1人。

二、评选进度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下载《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得改变表格样式),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班纸质版、电子版;

2.填写《XX学院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3.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电子版;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学年筑梦奖学金评选评议小组名单备案电子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评议小组名单相同)。

5.班级评审会议记录纸质版、电子版;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三、其他事宜

1.“筑梦奖学金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原则上各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2.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请各班级完成对班级申请人参评资格审核,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1027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整理汇总后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专项工作联系人:

老师   028-66366727    犀浦校区X2125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