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7号)和《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各年级认定工作组召开评审会议以及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确定了材料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认定结果。现将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2日12:00前实名反馈至九里校区3322办公室邵泽薇老师(研究生专项工作负责人),恕不接受匿名反馈。
材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