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7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决定在2026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202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学校通知详见扬华素质网《关于组织开展202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baghegji-13hh-ejhf-jbhb-f14eacifi54h.shtml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30%以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的最新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必备条件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重修记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合格(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质测试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表彰奖励。
(6)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2.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职业规划大赛、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荣誉或奖励。
(2)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3.破格条件
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顶岗支教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推荐。
二、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10月27日—11月1日)
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相关支撑材料上传系统。(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二)班级民主评议(11月2日—11月4日)
毕业年级各班成立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导师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3名班委及2名学生代表。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不得加入评议小组。
各班学生奖励评议小组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民主评议产生本班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公示至少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xx班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班级民主评议优秀毕业生会议记录》(电子扫描版)、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于11月5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835655742@qq.com。
班级民主评议仅产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各班拟推荐人选中如有意向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请各班在附件1:《xx班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汇总表》中备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三)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1月5日—11月9日)
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审核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审核结果由学生工作组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四)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开展评审,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要参加答辩,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学院公示时,应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主要申请材料(如每学年学业成绩及排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在校期间体测成绩,获得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