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栏目-党建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审核:刘晓    日期:2018年10月12日 09:12   点击数:  

院内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西交党〔201860号)要求,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落实每单周四下午4:00-5:30开展组织生活规定。结合中组部、中宣部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和学校9月发布的《关于近期学校重点组织工作安排的通知》,学校拟定于10月18日(第7周)下午4:00-5:30在全校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组织师生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师生党员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国家和学校发展事业中,勇于担当,做新时代的奋斗者,为学校复兴交大,创建一流大学的伟大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2.学院党委要以加强宣传解读、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岗位践行等多种形式,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立足岗位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

3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要对所属党支部加强组织指导。同时学院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克服形式主义、防止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落实到位、有内容、有质量。

4.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爱国奋斗精神主题,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各党支部要精心设计、认真准备,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有成效,迅速兴起学习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的热潮。并及时上传新闻到院网-党建新闻栏目。(不少于2篇)

原则上各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均须在此时段进行,各党支部参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请各支部下周周10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本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统计表》电子稿报送至邮箱(liuxiao@home.swjtu.edu.cn)。

 

 

 

 

 材料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12

 

 

 

 

 

关于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8年10月12日 09:12 1169次浏览

院内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西交党〔201860号)要求,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落实每单周四下午4:00-5:30开展组织生活规定。结合中组部、中宣部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和学校9月发布的《关于近期学校重点组织工作安排的通知》,学校拟定于10月18日(第7周)下午4:00-5:30在全校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组织师生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师生党员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国家和学校发展事业中,勇于担当,做新时代的奋斗者,为学校复兴交大,创建一流大学的伟大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2.学院党委要以加强宣传解读、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岗位践行等多种形式,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立足岗位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

3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要对所属党支部加强组织指导。同时学院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克服形式主义、防止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落实到位、有内容、有质量。

4.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爱国奋斗精神主题,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各党支部要精心设计、认真准备,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有成效,迅速兴起学习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的热潮。并及时上传新闻到院网-党建新闻栏目。(不少于2篇)

原则上各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均须在此时段进行,各党支部参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请各支部下周周10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本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统计表》电子稿报送至邮箱(liuxiao@home.swjtu.edu.cn)。

 

 

 

 

 材料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