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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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卢怡帆     审核:刘晓    日期:2020年03月10日 19:13   点击数:  

 

院内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延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是教育部党组为提升教师党支部凝聚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请院党委自查下辖教师党支部书记是否符合双带头人要求,如有不符合要求者,要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双带头人”100%全覆盖,是落实学校巡视整改任务的硬性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201230日前完成,并于202111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完成情况报告。

2.关于优化党支部设置工作。学院党委要结合内部机构和党员分布实际,合理优化设置党支部,落实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学生工作组教师原则上不单独成立党支部的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20730日前完成,并于202073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完成情况报告。

3.关于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工作。中层正职党员领导干部均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工作,中层正职非党员领导干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中层正职深入一线联系群众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要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上报上一学期《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工作台账》。

4.关于党员校领导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学院党委、党支部要积极主动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党支部活动,汇报院党委和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党员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他所联系的教师、学生党支部的活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上报上一学期《党员校领导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台账》。

5.关于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的规定,按照党支部换届规定程序和要求,指导下辖党支部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并填写《党支部基本信息台账》。

6.关于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到2020年,青年教师党员数量要较2019年初提高2%左右。请各教师党支部高度重视,落实相关工作规划,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这也是学校巡视整改任务的硬性要求。请填写《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台账》《2019年至今教职工党员发展台账》,并报送2019年青年教师发展工作总结和2020年青年教师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明确2020年拟发展青年教师党员人数。(注:青年教师指专门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

以上任务的完成要求和时间如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出调整,党委组织部会另行通知

二、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第一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党支部基本信息台账》(附件1)、《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台账》(附件2)、《2019年至今教职工党员发展台账》(附件3),2019年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总结和2020年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规划。

报送方式:相关文档电子稿2020329日前发送至luyifan@swjtu.cn 其他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党支部基本信息台账h.xls

附件2材料学院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台账.xlsx

附件3材料学院2019年至今发展教职工党员台账.xlsx

材料学院党委

2020310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组织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0日 19:13 514次浏览

 

院内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延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是教育部党组为提升教师党支部凝聚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请院党委自查下辖教师党支部书记是否符合双带头人要求,如有不符合要求者,要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双带头人”100%全覆盖,是落实学校巡视整改任务的硬性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201230日前完成,并于202111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完成情况报告。

2.关于优化党支部设置工作。学院党委要结合内部机构和党员分布实际,合理优化设置党支部,落实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学生工作组教师原则上不单独成立党支部的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20730日前完成,并于202073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完成情况报告。

3.关于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工作。中层正职党员领导干部均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工作,中层正职非党员领导干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中层正职深入一线联系群众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要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上报上一学期《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工作台账》。

4.关于党员校领导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学院党委、党支部要积极主动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党支部活动,汇报院党委和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党员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他所联系的教师、学生党支部的活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党委组织部组织科上报上一学期《党员校领导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台账》。

5.关于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的规定,按照党支部换届规定程序和要求,指导下辖党支部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并填写《党支部基本信息台账》。

6.关于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到2020年,青年教师党员数量要较2019年初提高2%左右。请各教师党支部高度重视,落实相关工作规划,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这也是学校巡视整改任务的硬性要求。请填写《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台账》《2019年至今教职工党员发展台账》,并报送2019年青年教师发展工作总结和2020年青年教师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明确2020年拟发展青年教师党员人数。(注:青年教师指专门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

以上任务的完成要求和时间如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出调整,党委组织部会另行通知

二、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第一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党支部基本信息台账》(附件1)、《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台账》(附件2)、《2019年至今教职工党员发展台账》(附件3),2019年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总结和2020年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规划。

报送方式:相关文档电子稿2020329日前发送至luyifan@swjtu.cn 其他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党支部基本信息台账h.xls

附件2材料学院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台账.xlsx

附件3材料学院2019年至今发展教职工党员台账.xlsx

材料学院党委

2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