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
(试行)
一、总则
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适应教学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的管理,调动广大实习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彰显优秀实习队的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每学年开展优秀实习队评选。
二、评选范围
参评的实习队应为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队伍,原则上参评的每个实习队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
三、评选条件
1. 实习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实习大纲,实习教学文件齐备,实习规章制度健全。学院对实习教学过程考核严格认真,有明确评价;
2. 在教务网上及时公布实习计划,实习结束及时进行实习总结,按时登报实习成绩;
3. 实习指导教师队伍职称、年龄分布合理。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工作责任心强,指导方法得当,能解答实习中理论与实际问题;
4. 实习学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深入生产实际,尊重教师和企业指导人员,按期完成实习大纲(计划)要求的实习内容。学生实习记录完整,实习笔记详细,实习报告认真,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实习总结内容全面,实习效果显著;
5. 组织得力,实习前召开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学生无违纪和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 实习经费预算、开支合理、账目清楚、管理严格、及时报账。
四、评选程序
1. 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符合评优资格的实习队领队教师填写优秀实习队评选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①实习大纲及实习指导书;② 实习计划;③实习队工作报告;④ 实习队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日志; ⑤其他实习相关成果材料(如:实习照片、调查报告或发表的文章等),报所在学院;
2.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对各实习队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在评审小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学校成立优秀实习队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评审。经校评审委员会审查与评议,确定校优秀实习队名单。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评定优秀实习队一、二、三等奖并给予奖励,如下:
1. 优秀实习队一等奖:荣誉证书和奖金8000元;
2. 优秀实习队二等奖: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3. 优秀实习队三等奖: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
六、其他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八月